为进一步激发美术创作活力,引导创作方向,丰富国家收藏,实现出成果和出人才相结合、抓作品和抓环境相贯通,文化和旅游部定于2024年起组织实施国家美术典藏计划(通知详见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https://zwgk.mct.gov.cn/zfxxgkml/wysy/202410/t20241030_955964.html)。该计划每两年为一个实施周期。现将2024—2025年度国家美术典藏计划征稿事宜公告如下:
一、组织结构
(一)主办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
(二)承办单位
文化和旅游部艺术司
中国美术馆
(三)协办单位
中国艺术研究院
中国国家画院
中国工艺美术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
各地相关美术馆
(四)专家委员会
文化和旅游部聘请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国家美术典藏计划专家委员会,负责作品推荐、评审、展览策划、学术咨询等工作。
(五)项目办公室
项目办公室设在中国美术馆,由承办单位相关人员组成,负责收退件、评选、组织、联络、协调、展览、出版宣传等工作。
二、征稿要求
(一)征稿对象
从事美术创作的作者均可申报,每位作者限报1件/组作品。
(二)作品要求
1.申报作品应以2012年以来创作的美术作品为主,包括中国画、油画、版画、雕塑、水彩、综合材料绘画、设计及工艺美术作品等类型。设计及工艺美术申报作品须提供作品全套草图、设计稿和成品。
2.申报作品如涉及党和国家领导人形象,党史、军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上的重大事件,敏感民族宗教问题等相关内容,须提供省级及以上宣传部门审读意见。
3.申报作品著作权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
4.入选作者同意将入选作品无偿捐赠给相关收藏单位。
(三)申报材料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表和作品图片。申报材料须由作者本人将申报材料报送至项目办公室。
三、遴选标准
(一)创作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向上。聚焦现实,生动展现新时代党和国家事业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发生的历史性变革,展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成就;聚焦历史,以丹青之韵彰显中华文化魅力;聚焦人民,展现亿万人民的共同奋斗和丰富多彩的社会生活;聚焦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党全社会形成共同理想信念、强大精神力量、基本道德规范,提高全民族文明程度。
(二)艺术质量良好,创新特点突出。思想精深、艺术精湛、制作精良,在创作理念、创作手法、创作方式上具有创新性,体现当代中国美术创作的水平和面貌。
(三)满足收藏需求,具有收藏价值。作品的历史、文化价值较高,地域文化特色鲜明,对于丰富国家美术财富、完善美术收藏体系具有一定价值。
四、作品评选
评选分为初评、复评、终评三个阶段,将在2025年内分阶段完成。
(一)初评
由专家委员会对作品图片进行评审。作品图片须打印在硬质A4纸上,正面除作品图片以外不得包含其他内容,背面请注明作者姓名及联系方式、作品名称、尺寸、材质、创作时间等基本信息。作品图片不得做合成、添加等技术处理。
(二)复评
由专家委员会对作品原作进行评审。作品具体要求:
1.绘画作品须装裱、装框,原则上装框后尺寸不超过300×300厘米。
2.雕塑、设计及工艺美术作品原则上最大边尺寸在200厘米以内,重量在150千克以内,材料硬质不易碎。
3.绘画作品由作者自行装框,在作品背后标注作品信息,须有外包装以免损坏画面,包装结实牢固、不易损坏,便于运输。雕塑、设计及工艺美术作品自制包装箱,要求坚固、便于运输,以螺栓连接各箱板,方便二次使用。
(三)终评
由专家委员会确定拟入藏作品,评定创作材料补贴等级。终评结果在文化和旅游部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五、收藏与推广
入选作品全部由相关单位收藏,中国美术馆、中国国家画院、中国工艺美术馆(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馆)、中国艺术研究院优先收藏。文化和旅游部为入选作品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创作材料补贴。文化和旅游部将于2025年策划举办入选作品展,同时通过出版、数字化传播等方式进行研究评论及宣传推广。
六、征稿时间
征稿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以寄出邮戳时间为准)。
七、其他事项
(一)主办单位有权在宣传推广、展览展示等活动中使用入选作品及图片。
(二)项目办公室联系方式:中国美术馆 张天意, 010-64043828;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五四大街一号中国美术馆,邮编:100010。邮箱:diancangjihua2025@163.com。
国家美术典藏计划项目办公室
2024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