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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核实中..2012-08-08 09:23:56 来源:正义网
正义网江西8月7日电(通讯员 曹健)一男子利用伪造古董检测报告及收藏证诱骗他人购买或参股,诈骗他人钱财72万,经江西上犹县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十一年,罚金十万元。
2009年2月,被告人罗某在上犹县黄埠镇遇见过去的朋友罗小波,便叫罗小波找老板来投资做古董生意,罗小波不应出钱,只负责拉人入股,将古董拍卖后按协议分成,并给了罗小波一部手机和300元钱。两人讲好,罗小波帮罗某开车,每月工资1000元。
2009年2月至6月,罗小波相继介绍被害人巫某、肖某和邱某给罗某认识,罗某对他们吹嘘自己人脉关系广,做古董生意很赚钱。称自己手上有一批“青花龙纹海马兽耳大盖罐”、“蓝釉白龙纹梅瓶”、“青花人物纹八棱带盖梅瓶”、“元青花人物纹带盖梅瓶”等古董,虚构自己是花数百万元从专家处购得,自己不方便出面,需要借他人名义去拍卖,诱使巫某、肖某和邱某购买或参股,并由罗某带他们到广州拍卖,可以增值几百万,上千万元的假相,并出示收藏证和伪造的检测报告。使巫某、肖某和邱某信以为真,他们便与罗某签订了转让协议,先后转账及付现金共计72.05万元给罗某。至案发,没有一件古董被卖出。
法院认为,被告人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三被害人的大部分财物已被追缴,可酌情对被告人从轻处罚,遂作前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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