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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字本意小析

        作者:核实中..2010-01-22 15:14:44 来源:中国建筑家网

          余笑予

          从人类诞生以来,人类就开始了对美的渴望与追求。然而,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地区、不同的种族,乃至不同的阶级,甚至是不同的性别、不同个体的人,对美的理解都不尽相同。近代著名学者王国维首次将西方近代美学思想介绍给中国,从而拉开了中国近代美学研究的序幕。在本文中,我想就借以寻求汉字“美”的本意,来探求在中国古代“美”的最初内涵。
          在近代发现甲骨文以前,篆书一直是人们心中古代中国最古老的文字系统。 “美”是篆书“美”的写法,由篆书“美”字的写法,我们可以看出“美”字由上下两部分组成,上面是“羊”(羊)而下面是“大”(大)。汉代学者许慎编纂的《说文解字》中作如下解释:“美,甘也。从羊从大。在六畜主给膳也。美与善同意。”由此产生了两种对“美”字本意的不同理解:一、“羊大为美”,二、“羊人为美”。下面我就这两种情况分别作以分析。
          一、“羊大为美”。
          所谓“羊大为美”,主要是从《说文解字》的解释入手的。这种观点认为:羊作为美的对象和社会生活中畜牧业的出现是分不开的。羊作为驯养的动物是当时人们生活资料的重要来源之一,对于人类来说是可亲的对象。羊不仅“主给膳”可充作食物,而且羊的性格温顺,是一种惹人喜爱的动物,特别是羊的身上有些形式特征如角的对称、毛的卷曲都富有装饰趣味。
          这里我想提出一个疑问:早在远古时候,我们的先民就开始饲养动物,有“六畜”之说,羊的地位难道就如此重要?我们的古人把马、牛、羊、鸡、犬、豕(猪)称作“六畜”,即六种家畜。汉语中与“六畜”有关的字、词面广量大,使用频繁,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
          “马”字在古今汉语中使用频率都是比较高的。在古代,马主要用来驾车和乘骑。春秋时作战的方式以车战为主。马拉的兵车在那时是最重要的军事装备。一个国家的军事实力,往往以兵车多少来衡量,因此有“千乘之国”、“万乘之国”之类的说法。从战国开始,在北方游牧民族的影响下,骑兵作为新兵种逐渐推广,骑战成了作战的主要方式。与马相关的一些字词,一直活跃在我们民族的语言中。驰、驱、骑、驾、骏等动词,形旁都是“马”,本义都与“马”有关。在现代它们仍被广泛运用于交通运输、军事行动等方面,例如,“骑自行车”、“驾摩托车”、“汽车奔驰”。“驾驶飞机”等。汉语中有不少与马有关的成语,例如,“马不停蹄”、“马到功成”、“汗马功劳”、“老马识途”等;也常用骏、骥、骅、骐、骝等表示良马的字来作为人名用字。
          “牛”也是一个常用汉字。在古代,牛被用作祭祀等级最高的“牺牲”。“牺牲”二字表示意义的形旁都是“牛”。用牛来耕作,不会晚于春秋时期。孔子有一个学生叫冉耕、字伯牛。“耕”和“牛”分别用作名和字,反映了春秋时已有人用牛来耕作。到战国时期,开始使用铁犁等铁制农具,耕地效率明显提高,而拖犁的耕畜就是牛,“犁”字也以“牛”为表意义的形旁。从此,牛在农业生产中有了大显身手的机会。当然,除耕地外,从魏晋以后,贵族为了乘车舒适平稳,开始采用牛车,随后牛用来驾车日渐普及。读白居易的《卖炭翁》,可以看到那位卖炭老人所使用的炭车就是一辆牛车。中国老百姓对牛很有好感。往往把它同勤劳刻苦、无私奉献的精神联系在一起。
          鸡和犬是中国农家普遍饲养的家畜,也是人类最早驯化的动物,其中鸡是我们先民乃至今人饲养最多的动物。《桃花源记》以“阡陌交通,鸡犬相闻”描写桃花源中的情景;而《捕蛇者说》则以“虽鸡狗不得宁焉”来衬托“悍吏”下乡给百姓带来的恐慌。杀鸡待客是中国许多地方的一种习俗,《桃花源记》所写的“设酒杀鸡作食”,孟浩然《过故人庄》所写的“故人具鸡黍,邀我至田家”,都生动地反映了这一习俗。“犬”从原始游牧时期就成为人类最好的狩猎伙伴,以“犬”为形旁的汉字相当多,其中有的是动物的名称(狼、狐、猿、猴等),有的常用来描写动物乃至人的性情、性格(独、猛、狠、狂等)。
          猪很早就被人们驯化了。甲骨文中的“家”字,它上部的 即宝盖头,表示房舍,下部就是“豕”,反映了上古时代许多家庭都已养猪,同时“豕”还是“六畜”中繁殖力最为旺盛的动物,以“豕”字造入“家”字中,反映先民对人丁兴旺的企盼。现代很多家庭每逢春节都在还自家大门上贴一对猪造型的剪纸,称之为“肥猪拱门”,意思是企盼家庭人丁兴旺、生活富足。此外有“豢”宇,意为喂养、饲养,“豪”字,本义是箭猪项脊间的长毛,两个字也都以“豕”为形旁。
          羊虽然也是先民很早就已饲养的牲畜,但是从中国历史上看,饲养者以游牧民族居多,华夏民族,尤其是夏商文明起源的中原地区,其在牲畜中的地位并非十分突出。且就性格温驯、富有装饰性的外表而言,恐怕也并不是只有“羊大”才能形容。
          二、“羊人为美”。
          所谓“羊人为美”,也是从《说文解字》的解释入手。在《说文解字》中对“大”字的解释如下:“天大、地大、人亦大,故大象人形。”篆书的“大”字象一个正面站立的人,所以“美”字也有解释为“羊人为美”,这种观点认为“美”就是说一个人披羊皮而舞,取形态、动作的美意。
          这种观点我认为问题更大。我所知道的披兽皮而舞的古老风俗应该是存在于以狩猎为主的游猎民族如印第安人,而我们的先民很早就已经进入了定居的农耕社会形态,在仰韶文化的遗迹中就有原始农业的痕迹,而此时的汉字还尚未孕育出世。再者从我所看到的有限的典籍中也从未见到先民有披兽皮娱神、祭祀的情景。正因为中国是古老的农业文明国家,所以先民更重视天地的调和,尤其是对大地更是有着一颗敬慕的心。“社稷”这个词指的就是国家、政权,而“社”神就是土地之神,“稷”神就是农神、五谷之神。对他们的祭祀采用的是牺牲和五谷,而在隆重的祭祀祖先的仪式中,是由巫和后人或歌或颂诗文,《诗经》中《颂》中诗篇就是这类文字。所以我以为以“羊人为美”解释“美”的本意有些牵强附会。
          无论是“羊大为美”,还是“羊人为美”,它的基础都是对于篆书的文字书写进行解释。然而很遗憾的是汉代学者许慎没有见到过甲骨文,当时对金文的认识也极其有限。当我们看到了比篆书更为古老的系统文字——甲骨文时,我们是不是应当从甲骨文中的文字书写样式去寻找“美”字的本意呢?
          “ ”和“ ”是“美”字在甲骨文中的书写方法。我们很容易辩识出这个“美”字表现的是一个正立人的形象,他的头上或许是插着羽毛,或许是其他什么,但可以肯定的是一种装饰品。由此我猜想甲骨文的“美”字所表现的是一个头戴装饰的人的现象。这也许能说明美的本意和人、装饰性效果和艺术有一定关系。
          我们可以肯定的是,从原始先民开始,人们就开始对形式美的追求。如北京山顶洞人遗址中发现了由兽牙等串联在一起的项链。这种项链也许有一种护身符的作用,但很大程度上起着装饰、美化人的作用。再如仰韶文化时期的玉龙,陶器上面的美丽花纹,这些在现代人看来是有着很大的装饰性效果,充满美感。这应该可以说明我们的祖先很懂得用他物来装饰、美化自己的生活,使之更具有情趣。
          另一方面,从甲骨文的“美”字造型及其本意中,我们还可以看到以人为本的思想。这不单只体现在“美”字上,很多汉字都体现这这种精神,如一个正立的人(大即“大”)在他的头上添加指示符“-”,就成了“天”(天)字,表示人的头上就是青天,这样的例子不胜枚举。这种情况的出现并非出于偶然,而应该是古人思想的一种集中体现,是他们将人本思想融会到造字之中。
          在探求“美”字本意的路途上,我被先人的智慧所震撼。我相信对我国的历史文化进行深入的探求会对我们今天的发展产生促进作用。盲目的否定本民族的一切而转向从西方找寻出路的做法是很不妥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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