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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物质功用到“真美”——魏晋前自然观的美学分析(作者:刘敏)

        作者:核实中..2009-09-15 17:36:43 来源:中国建筑家网




          【内容提要】本文从是否具有审美意识的角度,对魏晋之前的自然观进行分析,提出魏晋之前有物质功用的自
          然观、伦理象征的自然观、神学意志的自然观和朴素唯物主义自然观等类型,并勾划出它们之间的发展逻辑。
          【 正 文 】
          自然观是一个历史的观念,即“在社会发展的各个不同时代,人从自然界获得不同的印象”。(注:普列
          汉诺夫:《论艺术》第29页。)中国的自然审美意识起于魏晋,也即是说,此时人们开始以审美的态度观念自
          然,那么,此前对自然的态度如何呢?对于始终在人们生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的山川风月、草木虫鱼等自然万
          物,人们对它的态度,经历了一个怎样发展变化的过程呢?本文试图以审美为支点,分析魏晋前自然观念的类
          型和发展轨迹。

          一、物质功利——浑沌的自然观
          远古时期,人们的关注重心在于自然提供的物质条件,只有和物质生活相关的自然事物才进入人的视野。西安半坡遗址出土的碗、盆、罐等陶器上的花饰,几乎全是鱼形图案而没有花卉,显然在处于渔猎阶段的先民们的眼中,鱼具有比花卉更高的实用价值。甲骨文中的“美”,从“羊”从“大”——羊大为美,说明硕大的肥羊在畜牧时期人心中的重要位置。同样,过着渔猎生活的澳大利亚土人,对草原上缤纷开放的鲜花不屑一顾,即使是天性爱美的妇女也没有发现鲜花的装饰性。这些现象表明了当时人们的自然观以实用功利为标准:自
          然有善恶——有用与无用的标准,而无美丑的概念。

          生存环境的恶劣使人们以功利实用的眼光看待自然,认识水平的低下又使自然蒙上神灵的虚幻面纱。在原始初民面前,自然是如此威严、凶险,是一股无法抗拒的强大的异己力量。于是人们想象自然是由神统治着的,人们要生活得幸福,躲避灾害,就要将自然当作神灵来崇拜。在整个母系氏族社会和父系氏族社会,们不仅崇拜充当图腾的自然物,而且崇拜其它种种与人类生活关联密切的自然物与自然神。他们崇拜动物、崇拜山川、崇拜河流,将它们抬到至高无上的地位,祈求它们降福人类,保佑平安,把它们作为趋吉避凶的福祉,对这些自然物的美却视而不见。《山海经》中记录了大量的山川、河流和动植物,却几乎不提及这些自然物的美感。它写山,不写山的形貌巍峨秀丽,而是因为它有影响人们生活的神通:“章尾山,有神,人面,蛇身而赤,直目正乘,其瞑乃晦,其视乃明,不食、不寝、不息,风雨是竭。是烛九阴,是谓烛龙。”(注:《山海经·大荒北经》。)写河川,不是因为河川浩渺清亮,而是因为它能予人祸福:“宵明、烛光,处河大泽,二女之灵能照此所方百里。”(注:《山海经·海内北经》。)在原始洞窟艺术的壁画中,经常出现野猪、牛等动物形象,尽管这些动物造形生动、逼真,但它们的创作动机也不是审美的要求。在这些动物壁画旁边常常伴随
          着手印和一些莫名其妙的符号,表达了原始人猎捕野兽的渴望,以及他们希望借助一种超自然的力量战胜自然界,同样显示着功利的目的。

          原始初民看待自然目光中的功利目的与宗教色彩,都是源自于作为动物生存的人的本能需要,而动物的本能与模仿,永远不可能产生审美。素朴的、混沌的自然观,体现着人的意识发展初级阶段的特征。

          二、“比德”——伦理象征的自然观
          春秋时期,生产实践和社会实践的飞速发展带来认识水平的提高。不论是天文、地质、生理、医疗、矿冶
          、机械等方面的科技思想,还是政治、伦理、审美等方面的意识形态,都呈现出不同于远古时期的特征。这时
          自然观的一个显著特征,便是凸现了自然物善的内涵,自然成了道德精神可比拟的对象。

          孔子认为自然物之所以有观赏价值,在于自然物的形象具有与人类美德类似的特征,因此孔子说:“仁者
          乐山,智者乐水”(注:《论语·雍也》。),“仁者”爱山并非因为山雄奇险峻,而是因为山显示出自己崇
          高的品德。水所以美,在于它有“似德”、“似仁度”、“似意”等等美好品质,因此君子见到大水一定要观
          察一番。孔子又说:“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注:《论语·子罕》。)实际上也是赞美人的坚强不
          屈的精神美。

          诸子之中,荀子比较明确地肯定了自然本身存在着的美。《荀子·富国》中提出了“山川林谷美”、“兰
          槐之美”、“金锡美”、“香味美”等等。但是荀子认为这些自然物之所以美,在于它们有用于人,“可以为
          人养乐”,也就是合乎“礼”的要求:“故礼者养也——刍豢稻粱,五味调香,所以养口也;椒兰芬芯,所以
          养鼻也;雕琢刻镂,黼黻文章,所以养目也;钟鼓管磬,琴瑟竽笙,所以养耳也;疏房{图},越席床第几筵,
          所以养体也。故礼者,养也。”(注:《荀子·礼论》。)合于“礼”,也就是合于某种道德精神,荀子的自
          然观仍然不出孔子的“比德”说。因此,荀子在自己的文学创作中虽然创造出自然事物的艺术形象,却都是以
          之来表达精神品质。荀子《赋篇》细心描绘了“云”的形象,说它精微广大、变化无穷,充盈大宇,功被天下
          ,“德厚而不捐,五采备而成文”,“云”具有与“礼”和“知”相“比德”的品质特征。荀子赞美到:“广
          大精神,请归之云。”这个“云”,显然不是天空中流动不羁,变幻莫测的自然的云。

          屈原在其辞赋中也大量使用自然物的形象,“揽木根以结苣兮,贯辟荔之落蕊;矫菌桂以纫蕙兮,索胡绳
          之”“制芰荷以为衣兮,集芙蓉以为裳。不吾知其亦己兮,苟余情其信芳”。(注:《离骚》。)“辟荔”“
          菌桂”、“芰荷”、“芙蓉”,这些生长在水国深岩的幽花香草,象征屈原高贵纯洁的思想品质。奇丽的花草
          木石与抒情主人公的高大形象一起,共同构成了一个雄奇瑰丽、缤纷浪漫的境界。屈原所竭力夸饰、赞美的自
          然物,同样也是他自己“不能变心而从俗”的高贵品质的象征,甚至是以香草美人代表诗人,诗人亦自视为香
          草美人,达成了物我同一、浑然一体的境界。
          “比德”的自然观和儒家思想有着密切关系。在儒家的思想体系中,人处于中心地位,社会是自然的高级
          形态,社会美理所当然的高于自然美,因此将自然山水作为伦理观念的象征。另外,当时人们对宇宙社会的认
          识尚在初步形成之中,对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思考带有模糊性,自然并未作为客观独立的认识对象从政治伦
          理的领域中独立分化出来。缺乏对待自然的理性态度,对自然的认识就不可避免地与对政治社会、伦理道德的
          认识纠缠不清,以至互相比附、互相证实。可以说,伦理象征的自然观是儒家说中以人为中心的思想与当时人
          的认识能力相适应的产物。(注:此一时期较多言及自然的还有庄子。庄子将自然作为体道悟道的工具,达到
          自由超越境界的路径,仍不是审美的态度。参见作者硕士论文《魏晋文人自然审美意识生成论》。)

          三、“天地之行美”——神学自然观
          秦汉时期,随着大一统帝国政治机制的成熟,统治阶级将对人的思想观念的控制视为统治手段的组成部份
          ,人的自然观随之发生变化,其显著之处便是符合统治手段需要的神学意志占了主导地位。董仲舒为适应汉武
          帝“大一统”中央集权的政治需要,为了提防“万民不正”以致反抗统治阶级,提出“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的主张,并把儒家的孔孟之道和阴阳家的阴阳五行学说结合,使之神秘、宗教化,提出了一整套“天人感应”
          、“君权神授”的神学目的论思想体系。在这个体系中,人的行为情感、自然万物的存在、时序的更迭、善恶
          美丑观念等等都是“天”的意志的具体体现,受“天命”或“天意”的支配和控制。董仲舒说:“天地之行美
          也。”(注:《春秋繁露·天地之行》。)但他又是这样解释“天”与“地”的:“是以天高其位而下其施,
          藏其形而见其光,序列星而近至精,考阴阳而霜露。高其位所以为尊也,下其施所以为仁也,藏其形所以为神
          也,见其光所以为明也,序列星所以相承也,近至精所以为刚也,考阴阳所以成岁也,降霜露所以生杀也。”
          (注:《春秋繁露·天地之行》。)显然,这个“天”具有人格和意志,掌握着世间的形态变化,“为人君者
          其法取象于天也”(注:《春秋繁露·天地之行》。),那么,皇帝代表天的意志统治人民、管理国家,其行
          为和手段都是合理的。就“地”而言,董仲舒说:“地卑其位而上其气,暴其形而著其情,受其死而献而生,
          成其事而归其功。卑其位所以事天也,上其气所以养阳也,暴其形所以为忠也,著其情所以为信也,受其死所
          以藏终也,献其生所以助明也,成其事所以助化也,归其功所以致义也。”(注:《春秋繁露·天地之行》。
          )这个“地”也具有人格和意志,“为人臣者其法取象于地”(注:《春秋繁露·天地之行》。),人臣的行
          为也是以神的意志为转移。总而言之,“天地之行美”的原因在于它们符合神的意志,人的精神思想行为无一
          不在其统摄之下。在神学思想体系中,人与自然物都失去了自己的独立品格,他们不是威严虚幻的神灵意志体
          现,就是代表上天意志的政治秩序中的一个零件。很自然地,在这种思想氛围中,看自然的眼光沿袭了先秦儒
          家的“比德”说。《春秋繁露》的《山川颂》显然直接从孔子那里化脱而出:“{图},宝藏殖,器用资,曲直
          合,大者可以为宫室台榭,小者可以舟舆桴楫。大者无不中,小者无不入,持斧则斫,折镰则艾。生人立,禽
          兽伏,死人入,多其功而不言,是以君子取譬也。且积土成山,无损也,成其高,无害也,成其大,无亏也。
          小其上,泰其下,久长安,后世无有去就,俨然独处,惟山之意。正由于“山”具有这样的品质特征,因而用
          它来比喻“仁人志士”,“仁人志士”就是符合统治者需要的工具。

          然而,神学的自然观较春秋时单纯的“比德”之说又有不同。“比德”以直线思维寻找自然物与道德品质
          的对应关系,“言念君子,温其如玉”(注:《诗·秦风·小戎》。)、“君子无故,玉不去身,君子于玉比
          德焉,”(注:《礼记·玉藻》。)混淆了社会美与自然美、伦理道德观念与自然事物的界限。神学的自然观
          则是绝对抹杀自然事物的独立品格,山川林木是神学意志的现象体现,人是政治伦理的附庸,否认感性的人的
          世界,否认真实客观的自然界,人的生动丰富的感觉被空洞化并且神异化。

          神学的自然观反映在文学创作中,则使文学作品中的自然事物不仅丧失了本色的美感,也丧失了动人的精
          神力量。《诗经》借物起兴,从物写到相思、离别、幽愤,“惜我往矣,杨柳依依。”(注:《诗·小雅·采
          薇》。)自然与人的精神紧紧相联,屈原以香草美人代表自己的伟大人格,具有惊天地、泣鬼神、震撼人心的
          精神力量,汉大赋尽管铺张扬厉、气度恢宏,却显得空洞堆砌,缺乏鲜明生动的形象。

          马第伯的《封禅仪记》也许算得上我国最早的一篇游记。全文采用“移步换形”的手法,将皇帝封禅过程
          中经历的景色描写得栩栩如生,他写山峰之高:“仰望天关,如从谷底仰望抗峰。其为高也,如视浮云。其峻
          也,石壁{图}如无道径,遥望其人,端端如杆升。或以为小白石,或以为冰雪,久之,白者移过树,乃知是人
          也。”(注:严可均《全后汉文》卷二十九。)这样的描写可谓维妙维肖。但是,文章的目的并不在于写景物
          之美,而在皇帝封禅的过程,因此精彩的描绘为敬天事神的气氛所掩盖。同样,司马相如、扬雄等人的赋中有
          大量的花鸟虫石、山川林木的描绘,但它们都不是真实的景物,而是代表着虚幻世界的神灵。《上林赋》中把
          大量的山川草木、鸟兽虫鱼等按名称罗列在一起,描写云梦泽,分别写出了“其山”、“其土”、“其石”,
          然后写“其东”、“其南”、“其西”、“其北”,细致之至,亦繁琐之至,很难给人美感,只显得平板滞沓
          ,夸张失实,正如刘勰评价的:“相如《上林》,繁类以成艳。”(注:《文心雕龙·诠赋》。)

          最能体现神学自然观的是王褒的《洞箫赋》,它首先描写竹子生长在幽深隐静的地方,禀性质朴无华;匠
          人施巧技将它制成洞箫,由目盲而心专的乐工吹奏。然后以流水、风雷、孝子和慈父、壮士与君子等等多种譬
          喻,形容箫声的舒缓和急促、慷慨和优柔、怆恻和恬静等各种情调。《洞萧赋》是咏物赋的代表作品,以咏物
          为主题,但作者的关注重心并不在作为自然物的箫上,王褒之所以竭尽铺陈之能事,绘声绘色地描写竹子的质
          朴无华、箫声之悠扬婉转,是因为它具有感动食饕狼戾、强暴嚣顽之人和昆虫鱼鸟、“化风俗之伦”的巨大作
          用。箫不是真实的演奏乐器,而是政治伦理意识形态里的工具,它体现着神灵的意志,带着上天的威严为统治
          阶级利用的手段。

          四、“真美”——朴素的唯物主义自然观
          尽管两汉时期思想占统治地位的是以董仲舒为代表的神学唯心主义,但扬雄、桓谭、王充、王符等人的朴
          素唯物论也是不可忽视的思想潜流。他们首先从“天人相分”的唯物主义宇宙观出发,否定“天人感应”的神
          学目的论。扬雄在《法言》中提出“天”是“无为”的,没有目的和意志,而人有自己的情感思想,因此人不
          能无为,人必然是有所为的。扬雄将“天道”与“人道”明确地一分为二,他说:“神怪茫茫,若存若亡,圣
          人曼云”。(注:《法言·重黎》。)“史以天占人,圣人以人占天……”。(注:《法言·五百》。)王充
          则提出“气”一元论与“天人感应”针锋相对。他在《论衡》中说:“天者,体也,与地同”,“天不与人通
          ”,认为“天”同“地”都是由“元气”构成的物质性实体,而不是有目的、有意志的人格神或上帝,因而“
          天”与“人”不可能互通消息、互相感应,“天人感应”等等都是虚妄之言。王符在《潜夫论》中也认为天地
          万物、社会人生“莫不是气之所以也”,而“气”自己运动,从而否认了“天神”的存在。这些朴素的唯物思
          想,与流行的谶讳神学的“非常可怪之论”针锋相对,它提倡实证、求真求实的精神,对于澄清神学迷雾,显
          现世界的本然面目有积极意义,实可称之为当时的“思想革命家”(注:参见冯友兰《中国哲学史》下册,中
          华书局,1961年出版,第574页。)。特别是王充提出的“事莫明于有效,论莫定于有证”(注:《论衡·薄葬
          》。),对后代产生深刻影响,成为魏晋文人认识自然的重要方法。

          王充眼中的世界是质实、朴拙的,他以个人的视听能力、经验感觉为限度来认识自然万物,用朴素的唯物
          论批判“天人感应”:“天之去人,高数万里。使耳附天,听数万里之语,弗能闻也。人坐楼台之上,察地上
          蝼蚁,尚不见其体,安能闻其声!何则?蝼蚁之体细,不若人形大,声音孔气不能达也。”(注:《论衡·变
          虚》。)这里天与人的概念都显得朴素而直观,大小形器高低远近都是实实在在的现象。王充也肯定美的存在
          ,他把真与美联系起来,认为事物必须首先是真的,然后才可能是美的,真是美的前提和条件,提出了“真美
          ”的概念。和董仲舒“天地之行美也”的神学意志不同,“真美”的核心是现象的、物质的、本真的自然界。
          没有真实的物质,就没有审美感性,“真美”显示了王充哲学的理性特征。理性精神将自然从功利关系、伦理
          范畴、神学目的中剥离出来,为魏晋自然审美意识的萌芽异乎先路。

          从素朴的功利性自然观到伦理象征的自然观,再到神学目的的自然观和经验实证的自然观,先秦两汉的自
          然观经历了一个从朦胧到清晰、从混沌到有序的发展过程。自然观的发展过程是人的认识不断变化的过程。魏
          晋时期,自然不仅不再混杂于实用关系、政治伦理观念、神灵意志目的,成为独立的认识对象,而且超越了纷
          繁琐屑的现象世界,成为和人性灵相通的、情韵生动的感性审美对象,自然审美意识成为文人看自然的主要方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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