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日上午9点11分,云南本地知名博主@直播云南发布信息称,昆明版“龙门石窟”濒临毁灭。随后,记者从云南省安宁市文体旅游局了解到,针对网上曝出法华寺石窟损毁的情况,该局文管部门已经介入调查,并将会根据相关情况,对外发布处理结果。(10月11日《重庆晨报》)
法华寺原名睡佛寺,以石窟艺术著称。岩壁之上,古窟棋布,窟内雕凿石佛多尊,形态各异,栩栩如生,是我国古代少数民族地区为数不多的石窟艺术之 一,被称为昆明版的“龙门石窟”,1965年被列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然而,如今的石窟内,佛头被敲碎,又被人恶作剧画上了狰狞图案,书法精湛的“晚 照”摩崖石刻,完全被拙劣的涂鸦所遮盖。昆明唯一的石刻卧佛,被难以计数的涂鸦侵蚀到令人发指的地步。法华寺石窟损毁如此严重,人们不得不要问,这是谁的 责任?
作为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根据我国文物保护管理办法的规定,当地人民政府应当依法设置专门机构、专人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管理,或者指定机构、 专人进行管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文物保护规章制度,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理责任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然而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就 是这样一个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重点保护的文物上到处留下了深深的人工刻痕。从损毁的情况来看,这不是一天二天的事情,如此多且十分深的刻痕,也不是一 些人轻易能刻上去的,肯定花了不少的劲。那么,管理部门是怎么管理的?试想,如果不是那位网友在网上发贴,发展下去,估计没多久,这些文物可能被彻底地毁 了。
作为游客,确实有不文明的地方,但关键还是在管理方,如果管理方对游客的不文明行为不及时采取措施加以制止,等于在怂恿和放任更多的游客采取更 粗暴的手段损毁文物。因此,法华寺石窟被严重损毁,当然有游客的责任,但更大的责任在文物管理方。说明这个文物保护单位既没有做好宣传也没做好管理,存在着严重的“不作为”。
文物是不可再生的,它是先人留给我们的宝贵遗产,它承载着当地的历史和记忆,凝聚着国家、民族或地方的文化精髓。法华寺石窟是大理国石窟遗址,但现在十八罗汉佛头尽毁,到处充满恶搞涂鸦,这一昆明版的“龙门石窟”濒临毁灭,让人十分痛心和遗憾。因此,有关部门必须严肃追究文物保护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构成违法犯罪的,要送交司法部门处理,千万不能打马虎眼,更不能过一段时间等风声过了之后就没有了下文。当然,当地政府更要采取措施,在对法华寺石窟加强保护的同时,也要想办法对受损的文物进行必要的修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