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直隶总督府
从河北省保定市政府获悉,位于保定市法院东街266号的直隶高等审判厅修缮工作已启动。这座建于晚清,曾经审判过多起历史大案的近代法院鼻祖,在明年完成修缮后将变身为中国法制历史文化博物馆。
始建于1907年的直隶高等审判厅,由当时的直隶总督袁世凯筹建,是全国现存唯一的清末地方审判机构,开创了地方行政、司法权的分立,标志着我国从封建司法制度向近代司法制度的蜕变,堪称我国近代法院的鼻祖。
1935年,直隶高等审判厅变更为民国高等法院。新中国成立后,刘青山、张子善等多个大案都曾在这里进行审判,在我国法制史上具有重要意义。
现存的直隶高等审判厅旧址建筑占地约4300平方米,是一座由南楼、北楼和东、西配楼构成的环形两层建筑,四座楼相连合围成天井院落,属于典型的中西合璧建筑。2013年5月,直隶高等审判厅旧址被列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按照计划,整个修缮保护工程将于明年7月份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