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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关书法艺术的几点探讨

        作者:核实中..2010-07-12 11:14:50 来源:中国建筑家网

          我记得童年的时候,就读的是乡村私熟,念的是三字经、千字文及四书五经,某些章节,除了要念得滚瓜烂熟之外,还要背诵、默写。诚惶诚恐,怕是有所错漏。此外就是抄书学字、由填红朱字到模仿红字头,此外一点一滴其它活动都不容许。真是闷极了,而且初一、十五才放赦一次。放赦前还得每人交出一纸临模作品,给老师检阅。作品可不能乱写,文字一定要有所出处,绝不容许生安自造,否则变成’ 无稽’ 之谈而遭罚留堂重写,如此习以为常。抄书也是必然的学习内容,因全间私熟才得那么几本书,不抄书就无书可读,迫到人人要抄呢。年纪稍大,习字临帖,每天少不了。无疑对书法学习培养了兴趣,也打下了一定基础。

          抄袭巳成为习惯,已成为必然,自也顺理成章的成为当然了。这种现象是时代的产物,在那个年代也确曾起过推广文化的作用,使广大城乡民众得以接触文字,减少文盲的比例。学习是充份享受前人的知识成果的过程,这亦叫做知识共享吧!社会的知识财富,供人们参考学习,绝对是合情合理的。图书馆的设立正是为了知识共享呢。

          在那个读圣贤书的年代里,抄袭是合理的,情况确实是这样,我直到进入中学,语文老师,鼓励我们说:读圣贤书本身没有什么不妥,不妥的地方,在于读死书、死读书,最后读书死,一点作为都没有。你不能整天开口就“子曰子曰”,而你自已什么都没有“曰”。你应在读书之后有所领悟,进而对事物有自已的见解,有自已的学说,自已的语言,也就有所“曰”了。人人都在那样抄袭的“酱缸”中浸泡得混混沌沌中成长,文化怎么可以有进步呢?说来不无道理。

          当然在书法艺术的历史上,亦有过曲拆,文字狱的悲剧往往在片言只字之中发生。在不能畅所欲言的环境中,创作亦谈何容易?书些什么、写些什么确曾令人小心谨慎,如履薄冰,三思而行。唐诗一首,摘句一段,绝对无伤大雅,毕竟读者都熟悉呢。文字狱的悲剧亦可避免。

          回顾我们历史的文化生态环境,然后去探讨我们的书法艺术发展前景,我想,跟紧时代的步代,沿着时代的要求,我们的书法艺术发展前景是充满生机的。

          现代人善于独立思考,重视创造,尤其财富的创造。同时社会亦逐步尊重别人的创造成果,甚至通过立法的明确条文,对各式各样的创造成果,以知识产权的理由加以保护,侵权行为将受法律制裁。创造者拥有知识产权。尊重知识产权不仅是利益层面上的事,而且更成为文化行为道德的标准之一。引用别人出版过的文章而不加注明出处,将被视为刨窃或盗版行为,将面对舆论的揭发和批判甚或受到官司的紏缠。有自尊心的知识分子,往往视这刨窃行为为奇耻大辱而小心谨慎。

          可是在很多的书法活动中,顺手拿来主义,广泛流行着,公众应酬中如是,甚至在隆重检阅创作成果的书法艺术展览会上,都常能见到。这是人人皆知的事实。前人句、唐诗一首等等在书展上、作品集上时常可见。我曾于九年前为“纪念王羲之诞辰一六九三周年”而作的一篇短文,题目是“关于书法艺术形式与内涵及书法创作之我见”(王羲之书画报)1996.8.23.当中就书法形式与内涵的角色关系表达了我个人的看法。现在我还想再次强调,书法艺术家们注重创造书法形式的同时,应该多些关注内涵的创作上,重视知识产权,减小拿来主义,提升书法艺术家本身的文化质素和作品质量,使书法艺术活动注入新的动力。书法艺术家不仅是能书能写,追求书写形式美的同时,又能充分体现出书法艺术家本身的生活诉求和文化素养内涵。这样我敢预期书法艺术定将进入一个新的争荣时期。

          历代的碑文石刻,都是当时文化人的书法形式与作者文化内涵相结合的作品,离开了那富有时代特征的内涵而单独流传下来的书法形式,是很少见的。我们正处在民族大振兴的年代,经济、政治、文化的大环境都在朝向大发展、大变革、大和谐,我们的民族精神正在充满美好的憧景,因此亦提供了很多新鲜而广泛的创作题材和空间。

          在探讨书法内涵的同时,我想探讨一下草书形式是否有不足之处。不同的书法家,基本上都有他们独特的草书形式和风格,本来是无可厚非的,于右任的千字文草书帖式,写得很美,影响亦深远。但把某草书形式单独应用,无上文亦无下文的情况下,或用于不见经传的文句上,往往会令人望字兴叹,有相见不相识之感。而同是书法家同行,又往往对某位书法家的作品念不下去,这不仅是令人感到难堪,也会减少深入欣赏的兴趣。虽有丰富的内涵,都不能给人留下一些印象,这是创作者和读者都没有得益,简直是一大损失。社会留传效果如何,是不难找到答案的。曲高和寡,虽是事实,曲高和众不是更理想么?我想,读者读得下去,才可理解其内容,才可引人入胜,才可以被人欣赏、接受和流传。这就是书法艺术展览会的组织章程,规定草书作品要附上正楷译文的原因。

          我在充分欣赏各家各派的草书艺术之余,也赏试在书法的形式上进行探索。实践证明,多元多变的形式相间运用,读者的反应是积极的。繁体与简体并用,正楷与草书并用,大字与小字并用,重书与轻书并用,强笔与弱笔并用,非固定程序的自由挥洒,看来效果不错,具有笔走龙蛇的活力。效果有亦书亦画的感受。偶有一两处草书看不清是什么字,但从承上接下的连带关系,读者靠猜靠估亦可以理解。

          或者有人会认为繁简同时运用有不妥之处,会混淆文字系统。是的,在信息及文件范围内确是如此。 我认为,书法艺术本身是艺术作品的属性,与任何信息性文件或课本不一样,况且从世界大环境和从历史文献的记载当中,繁体字还是广泛地存在着,应用着,看来除了在中国大陆范围内,可以完全推行简体字之外,其它海外的中文环境,还是简繁皆通,甚至混在一起亦可以理解,绝无介意。海外华人对简体字的认识也在过渡期中。包容繁体是承接历史,年轻一代人不懂繁体,对繁体历史文献的阅读是存在困难的,甚至是脱节的。我想,书法艺术形式,在世界视野内,全面兼顾,多元并存,或者对我们这一代人不但不会存在认知上的问题,甚至会更为感到亲切呢。

          不同形式体材的文字,构成了书法艺术。其形态有如交响乐中的旋律,音韵的长短,高低强弱,抑扬顿挫,组成了美丽的乐章。单一调子往往是乏味的必然结果。多元多变,或者能够韫涵更丰富的情趣。食餐的菜谱如是,生活节奏如是,故事情节如是,音乐旋律如是,何尝书法艺术就属例外?历史上潘龄皋的字帖正体现了这方面的优点,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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