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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书法艺术欣赏知识

        作者:核实中..2010-07-09 17:04:01 来源:中国建筑家网

          一、书法艺术的产生及类别

          书法艺术是我国特有的艺术。它像一条奔流不息的长河,源远流长,宏大精深。从殷商开始,经历了秦汉的辉煌,魏晋的风韵,隋唐的鼎盛,宋元的神意,明清的繁华。直到今天仍繁花似锦,昌盛不衰。它在世界艺苑中独树一帜,放射出灿烂的光彩,从中华大地上走向了世界,遍及日本、朝鲜、新加坡、泰国等国家。西方许多国家也越来越重视对中国书法艺术的研究。当代书法家沈尹默先生说:“世人公认中国书法是最高艺术,就是因为它能显示惊人的奇迹,无色而具图画的灿烂,无声而有音乐的和谐,引人欣赏,心畅神怡。”

          书法艺术产生的土壤是汉字。传说古代神奇的仓颉,头上长有四只眼,通于神明,能“仰观奎星圆曲之势,俯察龟文鸟迹之象,博采众美,合而为字。”传说,当然不足为凭,但是透过神话的迷雾,我们可以知道,汉字造型之初,始于取象自然之美,文字一出现就孕育着美,具有美的性质。后来,象形的意义逐渐减弱,符号的意义日益增强。但是无论怎样演变,以点画(线条)排列造字的方式基本没有改变,因而这种演变,不是削弱了文字美,而是为书法提供了更美的基础,使得书法艺术能从更广阔的天地里“博采众美”,丰富自己的形象感染力和表现力。

          “文房四宝”,尤其是毛笔的完善提高,使得欧洲人的管笔、钢笔、铅笔及油画笔等在中国书法面前相形见绌。毛笔不仅能够表现出粗细、浓淡、虚实、方圆、厚薄等种种线条,而且能够创造出晕化的趣味和墨色的美感,书画同源,本自同工,使得书法艺术具有图画的美。这些都为书法艺术奠定了美的基础。

          中国的书体,大致可以分为篆、隶、真、草四种,每一种又可分为不同的笔姿和结构。

          篆——分大篆和小篆。大篆是在甲骨文、金文(钟鼎文)基础上演变而来的。春秋战国时的秦国文字大体上保持了西周的写法,只是变得更加整齐匀称,这便是“大篆”,它是小篆的前身。秦统一中国后,把原来的篆书酌加简化,同时废除战国时区域性的异体字,这种经过整理的秦国文字就是小篆。小篆是汉字第一次规范化的字体。它使用圆转匀称的线条,形体整齐,统一了原来没有固定形式的偏旁,确定了偏旁的位置,确立了汉字的符号性,使书写有了规律。

          隶书——秦代通行小篆的同时还通行隶书,隶书是从草率的篆书变来的。隶书在汉代是正式字体。后来的隶书,经过艺术加工和美化,在笔划方面添了波势和挑法(弯钩)。

          楷书——又叫真书,由隶书演变而来,是现代通行的字体。

          草书——共有三种:章草、今草、狂草。章草由隶书演变而来,起于汉代;今草是章草的继续,是楷书的快写体,从东汉末年流传至今;狂草是在今草的基础上任意增减笔画,恣意连写,兴于唐代。

          另外,还有介于今草与楷书之间一种字体叫行书。它大约产生在东汉末年今草与楷书盛行的时候,它近于楷而不拘谨,近于草而不放纵,笔画连绵而各守独立,清晰易认好写。

          二、书法艺术的基本要素

          书法艺术的基本审美要素大体上由六个方面构成:

          一是结体。即字的间架结构,分间布白。各种书体、流派都有自己独特的结构,就像画家作画,错落而有序,丰富而不单一,结体本身有奇正、疏密等多种形式。既遵循平衡、对称原则,合乎一定法度,又不能僵板或粗制滥造。研读柳公权的《玄秘塔碑》帖,你就可以看出它的间架结构很美。如“達”字(繁体),并列四横,却找不出完全相同的两横;如繁体的“為”下面四点,没有两点是相同的。正是这样,使得各种笔画互相映衬、互相弥补,既显得丰富多彩、变化多端又和谐别致。画家作画,绘千岩万壑,必先立主峰。主峰既立,则岩岫巉绝,峰峦秀起,旁见侧出,云烟变天,千态万状,无不血脉流通。同样,书法大家是很注意主笔与次笔的安排的。譬如,赵孟頫、欧阳询、柳公权写的“山”字,中间一竖居于字心,犹如山峰高耸,钢铸铁打,骨力非凡,而左右两笔则是次笔,旁见侧出,拱绕主笔,使整个字显得很美。试想,如果中间一竖苍白乏力,旁边两笔很拙,“山”字该有多难看。像这样美的例子在书法艺术中俯拾皆是,在这里只不过随便举一个例子罢了。

          书法也像建造房屋一样,结体讲究空间美。还是以唐代柳公权的书法为例吧,你看他写的“百”、“门”、“月”、“见”四个字,半腹皆虚,四周开敞,犹如“门窗轩豁”,“楼阁虚邻”,内通外达,生气流转,空白富有性致。而他写的合体字外部空间分割,也颇耐人寻味。各组成部分安排得有高有低,有伸有缩,错落有致。如“街”字,左下方和右上方各出现一块空白,两高一低,参差互让;“雄”字,一竖挺然,耿介特立,下方就形成大小两块空白,显现出一种空间的美。仔细欣赏,确实使人眼目为之一新,产生一种漫步在园林式建筑中的美感。

          二是章法。指书法作品的整体布局。要求上下左右互相照应,总体分布有法度秩序。章法美是书家追求的最高境界,章法搞好了,即使个别字艺术性差些,亦可通过美的章法掩饰。章法美最具代表性的要数王羲之的《兰亭序》了,全篇324字,共 28行,书法遒媚劲健,全篇章法布白,前后管领,既有主体,又富于变化,首尾相应,可以称之为千古绝作。

          三是用笔。用笔是指行笔的方式方法。一般说来有方笔、圆笔、尖笔、轻重缓急等。要求有力度和质感,错落有致,富于曲线美和形象美。

          中国书法是很讲究曲线美的,以多样流动的线条充分体现其独特的审美价值,用笔行云流水,骨力追风,有柔有刚,方圆适度。比如吴让之的篆书,像一幅幅装饰图案,给人以婉曲流通的美;甘肃东部甘谷出土的隶书汉简,一波三折,给人以曲波微澜之美;赵孟頫的楷书,一点一画,皆有三转;一波一拂,皆有三折,表现出一种柔性曲线美;而柳公权的楷书,化直为曲,似弯弓射月,透出一种刚性曲线美;张旭的狂草,曲线连着曲线,给人以急雨旋风式的美。

          书法家在用笔时还十分重视笔画的形象美。唐欧阳询对书法八种基本笔画作了形象的概括和描绘:“点(、)如高峰之坠石;钧似长空之初日;横(一)如千里之阵云;竖(|)如万岁之枯藤;横折斜钩如劲松倒折,落挂石崖;弯折钧如万钧之弩发;撇如利剑斩断犀象之角牙;捺一波常常三过笔。”

          四是用墨。用墨是指墨的着色程度,如浓淡、枯润等。要求苍拙苦涩和淋漓酣畅变化一致,墨色不能枯燥或平滑。

          五是韵律。是笔画、线条的动静、起伏、枯润等变化富有节奏,抑扬顿挫,声色相依。如苏轼的“鹤飞”像仙鹤羽翼伸展,翩然欲飞;韩愈的“鸢飞鱼跃”具有“天高任鸟飞,海阔凭鱼跃”的动律感;那汉代《华山碑》隶书的笔画真像一个个女子翩翩起舞……这些,无不透出一种动的韵律,诗的韵律。

          六是风格。是由结体、章法、用笔、用墨、韵律等共同组成的总的艺术效果。风格有含蓄与豪放、古朴与秀丽、劲健与稚拙等。比如,李白的书法,狂放不羁,豪爽飘逸。北京博物院藏有他的一帧《上阳台帖》,全帖气势超迈,笔力雄健,书字大小错落,透出一种豪气仙风,才华横溢的神韵。

          唐代书法家颜真卿则又是一种风格。他的行草“三稿”(《祭侄文稿》、《祭伯文稿》、《争座位稿》)被人称为有情的图画,无声的乐章。字里行间,流动着浓郁的深情,时而奔腾激昂,时而低回吟唱,有惊心动魄之气,无娇揉造作之迹。郑板桥那翩翩多姿的书法中,往往含茹着兰竹一枝一叶的意象。黄庭坚那风格清劲的书法中,给人一种乱叶交枝,竹影婆娑的意韵。

          三、书法艺术的审美特征

          传说,唐代书法家张旭在苏州做官的时候,有一老翁故意寻事几次到公堂要他判案,张旭打发老头走了,没几天又找上公堂。张旭很是恼火,就责问老头“为何无事滋扰公堂?”老头只得如实相告,原来醉翁之意不在酒,既不是真的要这位张大人断案论事,也不是无故取闹,仅仅是为了再一次得到张大人写在“判断书”上的几个“笔迹奇妙”的字,“贵为箧笥之珍”。

          唐代,不仅开一代诗风,书法艺术也如百花盛开,各领风骚;书法家群星灿烂,如欧阳询、欧阳通、虞世南;如褚遂良、颜真卿、柳公权……爱好书法,欣赏书法艺术,形成一代风气。唐太宗李世民酷爱书法,尤其厚爱王羲之的墨迹。他曾派人到王羲之七世孙那里骗取了《兰亭序》真迹,令人拓书数本,赐给皇室近臣,以示皇恩。临终时还特别嘱咐,要将真迹贮于玉匣之中随葬。

          一个为得“笔迹奇妙”的书法,甘受“以闲事屡扰公堂”之罚;一个“贵为天子”不仅行小人之举——骗,而且死后还要带到另一个世界里去欣赏,书法艺术可真有魅力啊!

          书法象一切艺术门类一样,既体现艺术的共性,又有自己独特的审美特征。它作为艺术的一般形式,象音乐一样,具有生动的节奏和韵律;象舞蹈一样,千姿百态、飞舞跳跃;象建筑一样,具有丰富的形体和造型;象绘画一样,追求气韵生动,形神合一。书法作为艺术的特殊形式,又与其它艺术不同。音乐形象是以时间上的听觉形式出现,书法形象则是以空间上的视觉形式出现;舞蹈形象是以舞台“动”的形式出现,书法形象是以画面“静”的形式出现;建筑形象是以立体的三度空间形式出现,书法形象则是以平面的二度空间形式出现;绘画形象是以物象、色彩的形式出现,书法形象则是以比较抽象的线条和形体的形式出现。

          不仅如此。因为书法艺术是建立在汉字基础上的,不仅具有表现形式的一般规律,而且内含了一定的思想、意识,反映了人们的审美心理、审美标准、审美境界,具有一定的思想性,可以渗透到理性中,不仅能打动整个感官,而且能打动人的整个心灵。

          具体地说,书法艺术大体上可以从三个方面归纳其审美特征:

          一是造型性。我们前面已经说过,书法艺术的基础是汉字。而汉字最早是由象形文字为基础发展而来的,因此书法艺术产生的基础一开始就具有了造型艺术的特点。虽然随着文字的发展,后来在象形的基础上又有了指事、会意、形声、转注、假借等方面的文字,汉字象形的意义逐渐减弱,符号的意义日益增强。但它毕竟是从象形文字发展而来,以表义为主的方块字,以点线重叠排列的造字基本方式始终没有改变。因此,可以说,书法艺术是通过点线组合来进行美的造型的艺术。

          同时,人们常说,“书画同源”。书法家在进行书法艺术创作时,是当做一幅精美的画来构思和创作的。毫无疑问,这同样决定了书法艺术具有图画一般的造型性。比如毛泽东的行草书《满江红——和郭沫若同志》,像一幅气势雄浑、苍劲潇洒的画;而他的《蝶恋花——答李淑一》,为悼念杨开慧而作,那涂了又改,改了又涂的墨迹,使整个书法作品像一幅悲壮的画。

          二是抽象性。书法艺术对现实美的反映是靠点线和字形结构来完成的,它不是像绘画那样具体地去描绘某一种事物,因而具有抽象性。例如书法家写一点,有时如瓜瓣鼠矢,有时如高峰坠石,有时圆润如珠玉,有时又活泼如蝌蚪,但并不是画出来的“瓜瓣鼠矢”、“高峰坠石”、“圆润珠玉”、“活泼蝌蚪”。它的“点”是抽象的。唐人张怀瓘认为,书法艺术是“无声之音,无形之象”,就是说书法艺术是有声语言的符号,读之有声,是带抽象性质的形象,而不是具体描绘现实中某一事物的形象。因此,书法艺术的抽象性就在于它既同现实中各种形态结构有类似的地方,又不是现实中某一事物的形态结构的直接描摹,是无形与有形的统一,是不象形与象形的统一。

          书法艺术的抽象性,决定了它在反映现实事物的形态美方面,比其它具体描摹某种现实事物的艺术有更加自由的天地。比如,比绘画、雕塑具有更大的概括性和普遍性,能够使人们联想到许多事物共有的某种美。比如欣赏一幅刚劲有力的书法艺术作品,你可能会联想到青松的苍劲、山峰的巍峨……它是一幅具体的书法作品,却反映了多种事物共同具有的某一美的形态。因此,可以说,书法艺术是具体中的抽象,抽象中的具体。

          三是表情性。书法艺术浸透着书法家的思想感情,反映着作者的品格情趣,是一种表情的艺术。好的书法作品必定倾注着书家的内心情感——喜悦、悲哀、歌颂、谴责……比如,宋陆游作的《题醉中所作草书歌》,就抒发了作者在那民族危机深重的时代的强烈的爱国感情:“胸中磊落藏五兵,欲试无路空峥嵘,酒为旗鼓笔刀塑,势从天落银河倾。端溪石池浓作墨,烛光相射飞纵横,须臾收卷复把酒,如见万里烟尘清。”作者那借酒助兴、尽忠报国的宿愿,欲试无路的悲愤都倾注到书法之中了。民族英雄岳飞所写《还我河山》的草书横幅,酣畅淋漓,峻峭挺拔,大气磅礴,真是义愤之情溢于笔端,抒发了他那立志收复河山,洗雪国耻,浴血战斗,身先士卒,“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的伟大胸襟和崇高志向。

          中国书法艺术是一座美的宝库,你会在这里面获得无穷的美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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