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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十一世纪戏曲的命运和出路——兼论戏曲电视剧的审美本体特征

        作者:核实中..2010-01-05 15:55:44 来源:中国建筑家网

          在理论探讨上,平心而论,专家们发表了不少精辟的意见,包括戏曲电视化的必要性、可能性在内。但这些意见恐怕仍只是少数有识之士的意见,并未为广大戏曲工作者所重视和体认,因此他们缺乏紧迫感,显得因循守旧。另外,戏曲电视剧本体特征方面的论述,虽不乏精见,但也是零散的、甚至是感情式的,并未构建成一种理论体系。这也是戏曲电视化举步维艰、进展甚缓的重要原因。不妨说,我们在戏曲电视化方面仍然处在草创的摸索的阶段。让戏曲借电视这种现代媒体的强大优势重新回到广大观众中去,仍然只是一种主观上的良好愿望和构想。戏曲似乎离大众(尤其是广大青年一代)愈来愈隔膜、愈来愈遥远了。有人告诉我们:“戏剧的衰落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无论是民间戏剧还是文人戏剧,它是我们这个时代,大众传媒时代的问题”,因此发出了“戏剧还能够进入我们的日常生活吗”的疑问,为了不至于太悲观,作者最后给中国传统戏剧指出了一条生路:回到乡村去!回到民间戏班去!在城市里,没人看戏。①我同意戏剧的衰落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也同意它是我们这个时代的问题。但大众传媒不应成为它的“克星”或对头。不错,中国传统戏曲的广大观众原本在乡村,戏曲向城市发展,向精致、高雅方向发展,是中国社会城市发达的结果。让戏曲回到乡村去,有充分的理由会延续它的生命,使之不致衰亡。但是,传统戏曲作为我国优秀文化的一部分,其鲜明独特的民族风格和色彩缤纷的地方风味汇成浓郁的本土文化特色,同样在城市大众中具有深厚的基础,难道我们不可以通过脱胎换骨的改造,使它的部分神髓融化到大众传媒中去,成为城市大众文化的一部分,从而延续它的某些基因?此外,我还“担心”,中国广大农村城市化进程正以惊人速度发展,在经济发达地区,城市农村的界线正日益消失,一切城市应有的文明正迅速普及到农村。据报道,我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已完成90%以上,并将于2005年前全部完成。当广播电视普及到村村寨寨的时候,当信息高速公路开通到农村时,当村民们的闲暇被大众传媒时代的肥皂剧所填补时,他们是否也会变得对民间戏班不感兴趣呢?“可以说现在已经没有民俗艺术了,因为不再有什么东西能够被称为‘民俗’”,“和文化中心完全地隔绝绝不是民俗艺术的先决条件;没有一定数量的接触,乡村对文化产品的欣赏是不可能的。但是和城市直接为邻对民俗艺术是很危险的,通过现代的运输、电影、无线电、电视、画报和报纸,城市文化传播开来,不仅形成了完全的民主化,而且也形成了文化的统一性。在这面前,表达乡村民众天真无邪的艺术形式也不能幸免。在西方国家,之所以不再存在民俗艺术是因为城市的大众文化扩散在变化得太迅速,而使得乡村一直没有机会去发展他们自己的传统或者按照传统去改变他们所接受的东西。在这些国家中,无法阻止民俗艺术的消亡,大城市的群众艺术取代民俗艺术也势在必行。现在,乡村俗民们唱着城市中‘轰动’的歌而忘掉了他们自己的歌……”②这或许也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呢!
            其实,我和那位作者同样对当前电视上的戏曲节目不满意,只不过她对戏曲和电视联姻比较悲观,故而号召回到乡间去,而我则坚持传统戏曲要真正延续它的生命或其生命的一部分,电视化才是它最理想的出路。
            戏曲电视化之所以进展缓慢,戏曲电视剧少有观众爱看,不是电视和戏曲水火不相容,而是从认识上、理论上、实践上仍然没有真正解决“化”的问题。
            传统戏曲是怎样走向式微的?过去曾有人归咎于电视的出现。现在看来这至少是一种片面的认识。正如电影《西洋镜》中所表现的那样,电影出现以后,曾争夺了一部分戏曲观众,有人便认为是电影促成了戏曲的衰落。现在电影也处于全球化不景气状况,这似乎也没有挽救戏曲的衰微。我国出现电视是1985年,大面积普及电视还是上世纪80年代以后的事。其实,新中国成立以后出生的人多不怎么爱看戏了,戏曲的衰落干电视何事?
            戏曲的衰落是诸多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一个显见的原因是传统戏曲从总体上讲已显得落伍,落后于时代。这一点在解放初已经意识到了。尤其是部分剧种从民间走向城市,进入剧场,经过职业艺人千锤百炼,其定型化程度愈来愈高,以至于陷入一种僵化凝固的模式,无论在题材、剧目、表现形式、审美观念哪一方面都显得陈旧落后,缺乏时代气息。一个与时代脱节的艺术品种注定了是没有出路的。于是主张编演现代戏,或用新的观念改编新编古装戏,并在表演上作相应改革创造,但这似乎也没有能拯救戏曲。而且,同是大量写历史题材、编演古人古事的电视剧不也一样受欢迎吗?为什么有着表现古人古事得天独厚优势的戏曲,观众反而不领情呢?
            我认为,仅仅从戏曲内部找原因,而不联系一个艺术品种生存的客观社会条件,是无法寻求答案的。
            任何一个艺术品种的产生、生存和发展都有其客观存在的社会经济、文化甚或政治的背景和条件,戏曲也不例外。戏曲本是农业文明时代的产物,它的产生有很强的自发性。戏曲诸要素:叙事说唱文学、歌舞、杂技、武术等均起源于民间。在一个经济尚不发达,农民占人口绝大多数,社会整体文化水平较低,人口流动不太频繁的社会里,口耳相传的讲唱文学,即兴创作的山歌小调,无疑是一般民众自娱自乐的最好方式。这些被称为民俗文化的产品,是当时生产力水平下人们最具广泛性的精神消费品。戏曲在综合了多种民间文化要素的基础上形成,以真人演绎故事,因而具有比单纯讲唱、歌舞、杂耍更为强烈的艺术魅力,为广大群众所喜闻乐见。在职业艺人出现之前,一个人白天也许是农民、工匠、小手工业者,晚上则是演员。甚至最早的乡间戏班也是半职业化的,在农闲时,为了适应农业经济条件下人口分散、流动性差的特点,他们会走村串寨送戏上门,而农忙时或许又会回到土地上去耕种。农村的传统民间小戏广泛地演出于寺庙广场、草台社祠。戏曲进入城市是经济发达的结果,城市的繁荣带来了城市人口的增加,从而形成了一个城市平民阶层,他们需要娱乐,歌楼茶肆、勾栏瓦舍是戏曲的较固定的演出场所。在这一背景下,无论城市还是乡村,戏曲的娱乐功能仍然是主导的。乡村草台班演戏给人们集会、串连、物资和文化交流带来了一个机会,人们并不单为看戏而来;有时干脆戏班子纯是应某种集会活动而赶去应酬。无论是演员还是观众,也都相当自由随意,并没有严格的约束。在城市的勾栏瓦舍、歌舞楼台也一样,甚至在解放前城市的某些戏园子,我们也仍可看到观众随意走动、大声喧哗、叫卖声不绝的现象。这一时期的戏曲仍然拥有广泛的观众。
            戏曲进入城市以后,有了固定的演出场所和各类文化层次的观众,并造就了一批专业艺人。在他们的千锤百炼之下,又经过文人的插手改造、土大夫达官贵人审美意识的渗透,部分剧种出现“雅化”倾向,比较讲究的剧场和剧院开始出现。高雅的艺术需要高雅的艺术氛围,在大剧院里失去了往日的随意性,变得庄重优雅、秩序井然。戏曲成为了富人家盛宴时附庸风雅的清赏之物或只有少数文化水平较高的人才能鉴赏的东西,戏曲几乎在此时开始脱离大众,并逐渐走向衰亡。杂剧的衰亡,昆剧的现状都是明证。
            但仍有相当一部分历史包袱不太重、程式化程度不太高的地方戏曲,它们在发展完善、提高艺术水准的同时又力避陷入象牙之塔之中,以保持能继续生存下去,这就是我们所说的地方小戏。可是这些地方剧种还没来得及高雅化就同样面临着衰亡的危机,现在除了大城市尚有一部分专业剧团在勉力支撑,中等以下城市的剧团已所剩无几,即或编制存在,也艰难度日。毫无疑问,这就不能用“雅”和“俗”来解释了。
            我认为,戏曲衰亡的原因之一是它赖以存在的农业文明社会已逐渐为工业文明社会所取代。虽然它还没有完全消亡,它必定还会以极其有限的方式存在若干年,但它的衰亡是不可逆转的必然,这不是凭哪一个人的意志所能改变的,不是想拯救就可以拯救的,更遑论什么普及(幸好现在没人再提普及××剧)!具体点讲,是戏曲的生态环境发生了根本的变化。
            首先,随着工业文明的出现,科学技术的进步,以及信息时代的到来和民众文化教育程度的提高,提供给民众的精神消费产品和方式趋向多样化和丰富化,人们对文化产品的选择也呈现多元化趋势。他们可以读报纸杂志,听广播听音乐,看电影电视,唱卡拉OK,当发烧友,看球赛,上网聊天,去健身房,甚至去旅游。那种占人口总数80%以上的人除了看电影看戏听评书以外别无选择的时代早已过去。戏曲观众的分流和剧减乃是情理之中的事。在未来社会,除了生存必需的知识和技能需要普及,人的基本素质需要提高,没有别的什么刻意要普及的东西,甚至也没有必要普及某某剧知识,正如不能要求人人会写诗一样。娱乐和休闲方式的多样化、个体化和自主性是这个时代的特色,不能简单地认为是流行文化挤走了戏曲。
            其次,戏曲观众的剧减本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按常理而言,戏曲这种带有浓厚本土文化色彩而又有广泛群众基础的艺术消费品,本也拥有一定的消费群体,可为什么竟如此遭受冷落?为什么有球迷、歌迷、影迷、邮迷而独独没有戏迷?难道“戏迷”真要成为历史词语?我以为戏曲的危机在于,这种艺术品种的生存方式已经显得陈旧、落后和过时,已不适应今天群众的需要。而在这一点上,不独我国传统戏曲如此,从世界范围来看也是如此。戏曲作为一种特殊的精神产品和一定意义上的商品,其生产、传播和消费受很多条件制约:它必须要有一个舞台(空间),它的创作和欣赏是共时的。换言之,必须有演员和观众同时参与才有戏剧。它是演员和观众面对面的交流,因此它也不能复制以后广为传播,它必须一场一场地演。观看录制的舞台剧同身在剧场中欣赏剧作完全是两码事,前者面对的是冷冰的荧屏,没有现场感,后者面对的是活生生的演员,能感受到特定的剧场气氛。但这种以剧院(舞台)为中心的创作、传播和欣赏方式给人们带来很大的约束。特别是在大众传媒高度发达的今天,人们对艺术品或亚艺术品的鉴赏消费愈来愈趋向方便、快捷、随意、个性化、自由而无拘束。电视、随身听、家庭影院、DVD机、互联网为人们提供了极大的自由和广阔的空间。文学、音乐、绘画、电影的创作欣赏没有共时性,它们可以被大量印剧、复制,成为随身可带、进入家庭的东西。戏剧则不可能,不独戏剧如此,我认为剧场艺术都面临着普遍的危机。以影院剧院为文化中心的时代已经过去。歌舞、杂技、话剧、歌剧无一不是如此。甚至连电影也不例外。全球每年都有一批影院歇业倒闭,就连电影大国美国,自1999年以来,去电影院的观众也呈逐年下降趋势。虽然年年国内外都有这样那样的大赛,但这都是表面繁荣而已。在我国,参与百花奖评奖的观众人数愈来愈少,以致获奖作品公布时许多人都没有看过,就是一个明证。为了适应人们小型化、家庭化欣赏的需要,电视被大量制作成光盘,或者干脆在电视台开辟电影频道。联系到整个剧场艺术的衰退,我们就不难理解,为什么人们不愿进电影院了。在剧场这种类似于公共社交和集会的场所进行集体的艺术消费已不适合时代,不适合今天观众的心理习惯和行为方式。因为看一场戏除了搭上时间、车费和昂贵的门票以外,还得遵守剧场中一些礼仪性的规则。对于今天许多观众来说,进入睽违已久的剧院,已有点手足无措,以至于走向两极:要么迟到、走动、大声说话、在不该吼叫鼓掌时乱吼叫鼓掌;要么过于拘谨、严肃,在该鼓掌时鸦雀无声、热情不够。这两种情况都使得国内外艺术家们陷入尴尬。终于有部分艺术家开始放下架子,他们把戏送到了大学校园,也不太在乎学子们的剧场表现;有的把钢琴搬到了广场,开起了广场音乐会,当然也丧失了音乐厅的庄严高雅。这一事实至少说明,他们已认识到剧场艺术的衰退是不可避免的了。至于成千上万的人手舞荧光棒参加歌会,与其说是听歌,不如说是追星。听歌早已在录音带上、CD上听得耳熟能详了,所以假唱才有存在的理由;他们是为了一睹偶像的风采而去的,所以无所顾忌地喊叫、蹦跳,齐声和唱,甚至上台献吻。他们有一种参与感,一种情绪释放后的快感,但这已同我说的剧场艺术无关。
            但作为一个国家文化的象征,剧场艺术至少现在还会存在,在省会以上的大城市还会保留少数剧院,还有戏曲院团在排演,因为只要有人看,它就会存在下去。那它就作为一种高雅艺术让一部分欣赏水平较高的人作为优秀文化遗产来欣赏吧。不过绝大部分人可能不会再光顾剧场,它已不可能再拥有较多的受众,不可能再回到大众中去。“不论是剧院作为文化中心还是作为道德教育的部门,亦或是作为人类潜在力量的一个施展场地,它已经永远失去了原先的意义了。”③
            第三,传统戏曲日益失去观众,特别是中青年观众,还有一个更为深刻的原因是它对客观世界的审美把握上已同今天的广大观众的审美趣味大相径庭。不错,无论西方文论还是我国传统剧论,都认为戏剧具有诗的特征。但是,从根本上讲,戏剧仍是以叙事为本体,王国维说过:“戏曲者,谓以歌舞演故事也。”(《宋元戏曲考》)诗意的渗透和扩张,人物的塑造和刻划,均以故事为依托,离开了故事,便没有了“戏”。整部戏中某些唱段或武打经过千锤百炼或许有独立欣赏的艺术价值,但那与其说是看戏还不如说是听戏或看武打,欣赏的是歌唱艺术和武术,而不是“戏”。所以戏本应是叙事艺术。那么,今天的观众是怎么欣赏叙事作品的?他们还能满足于舞台上那“三一律”吗?满足于那狭小舞台两三个小时的几幕几场吗?戏剧是高度浓缩的艺术,由于受演出时间和空间的限制,剧本只能提供整个事件过程中的若干典型场面,且大量通过对话(唱)来表现,这就不能不造成“不连贯”,大量的空白和跳脱,靠观众去想象和补充。这种空白和跳脱大大削弱了故事的丰富性、复杂性和曲折性。“无论是在追求感官刺激方面,还是在情节的复杂曲折方面,抑或是在迎合一般观众的审美趣味的灵活性方面,戏剧是无法与长、中篇小说,现代电影或电视抗衡的,如果它试图在这些方面参与竞争,那肯定是会失败的。”④戏剧的这一特点使它在当代一般观众目前魅力大减。因为希望尽可能多地知道全部故事的曲折细节,是当代一般观众的审美趣味,故而几十集的肥皂剧会吸引一大批受众,也不难理解人们为什么不满足于长篇名著改编的戏剧或电影,而根据同名著作改编的电视连续剧仍然大受欢迎了。
            自从有艺术以来,人们曾力图用不同的方式去反映客观世界,但是在电影问世以前,没有哪一种叙事艺术能够像电影这样以酷似生活的方式去反映生活。电影突破了舞台时空的限制,运用蒙太奇手法,在当代更借助高科技手段,制造了许多令人难以想象的逼真的生活场景,令人叹为观止!电影首次真正实现了时空的最大限度的综合和视听的最大综合。电视产生以后,近距离观赏方式促使电视剧向更加生活化、更加真实自然的方向发展,并由于连续剧的产生故事向更加丰富和复杂的纵深开拓。这两种艺术都极大地满足了人们的视听审美需求。摄像机变动不居的角度转换和镜头切换满足了我们的视觉需要。摄像机无处不察,人物的每一细小表情都可以呈现在我们面前。而这一切在剧院都做不到,在剧院我们只能从某一特定角度和特定距离来观赏。我们觉得看戏很慢,其实是视觉审美心理未能得到满足。因为不变、静止,故而觉得时间长。
            电影电视的美学特性培养和改造了一代又一代人的审美意识和经验,真实、自然,最大限度也酷似生活,成了一种无止境的追求。虽然他们明知影视作品也是一种“骗人的把戏”,但他们宁可接受影视艺术的假定性而拒绝舞台艺术的假定性。高明的观众甚至很“苛刻”地挑剔某些影视作品中不易察觉的虚假和失实,如服饰道具的时代弄错了,语言有明显的常识错误,等等。在艺术日益商业化的今天,为了满足观众这种心理需要,影视作者不惜工本地制造真实刺激的场面,其中不乏吸引人的作品,如国外的《侏罗纪公园》、《真实的谎言》。有时甚至放弃特技手法而用替身演员去演高危动作;放弃蒙太奇而用长镜头去表现一匹活生生的马坠崖的惨烈,如国产片《悲情布鲁克》。
            这种审美心理的进一步发展则是“纪实”,纪实文学、纪实片、个人日记,均打着“实”的名目问世。
            我无意全盘肯定上述现象,但无庸置疑的是,要求叙事艺术在形式上最大限度地贴近生活本身,却是当今受众的审美心理总趋势。在这样的背景下,传统戏剧舞台上那种夸张的动作、奈张的语言、夸张的化妆、虚假的布置,就有点儿显得过时而可笑。“戏剧中另一个变化莫测和矫揉造作的特性是演员表现声音的宏亮和姿势的做作,以及夸张的扭捏作态。事实上,只要看看剧中有那么多的谈话——好像每一件事情都能够用话语来说明——也已经是十足的虚构了。”⑤就戏剧的一般情况尚且如此,那么我国传统戏曲可能在这方面离生活更远。为了解决舞台空间与剧情实际空间之间的矛盾,经过几百上千年多少代人的努力,我们的前辈艺人创造了一整套拓展舞台空间、变换舞台空间的巧妙办法,这就是高度程式化的虚拟手段。通过富有音乐节奏的肢体语言,配之以小道具,创造出各种变幻的空间,并以脸谱来概括类型化的人物特征。当这一切发展到顶峰,程式变成了一种僵死的符号,生活形象被高度抽象化、符号化。对今天的观众来说,让他们去想象舞台上看不见的水,看不见的马,犹如看皇帝的新衣。优美的舞姿表现出人物在行船之中,挥舞一根马鞭作出各种动作表现人和马在艰难行进中。这些中国传统戏曲特有的精华——追求神似的写意风格,在新一代观众面前失去了往日的魅力。
            二
            21世纪,我们跨进了以知识经济为特征的高度信息化的时代,也是一个大众传媒高度发达的时代。对于传统戏曲不可避免地走向衰亡,无所作为任其生灭的悲观主义态度是不可取的。我们坚信,由于戏曲这种民俗艺术同传统文化保持着血脉联系,作为本体意义上的传统戏曲失落了,不等于它的部分元素完全丧失了生命力。中国是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地域文化丰富多彩的国家,除了统一的流行文化、大众文化,乡土文化、地方文化也应该有它的市场。戏曲若要保持它的某些仍为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元素而延续其生命的一部分,最好是走向电视化。而电视化并不会使传统戏曲中作为民族优秀文化遗产的某些精华湮灭。
            应当承认,在同大众传媒的结合上,其它文艺品种远远走在了戏曲的前面,戏曲是最后一个顽固的堡垒。“由于戏曲艺术有着非常强烈的习规化倾向,这是其他艺术所没有的,所以戏曲是保留习规最多,最稳定和最持久的一种艺术形式。”⑥也许正是这个原因,戏曲电视化问题讨论始终少有突破。电视化以后的戏曲电视剧到底是什么?它的本体特征是什么?有学者指出:“戏曲电视剧既不是戏曲,也不是电视剧,而是电视艺术中一个新门类或一种新形式。”⑦或者更具体些:它是“依据电视特有的艺术手段、传播媒介、欣赏方式、审美心理,运用电视艺术的思维方式去创作全新的、以戏曲艺术为基本内容的屏幕艺术作品。”⑧这两种代表性意见都肯定了戏曲电视剧是电视艺术或屏幕艺术,但他们在具体阐述中,并未以屏幕艺术本体为中心贯彻到底。而是采取了近乎调和折中的态度,主张戏曲和电视的相互“迁就”或“谅解”,怕的是丧失戏曲的精神。因此他们都反对像电影电视一样实景实拍。但我认为电视艺术语言和舞台艺术语言毕竟是两种不同的艺术语言,戏曲电视化并不是简单迁就结合就可以解决的。如果我们承认戏曲电视剧是电视艺术的一种,那么我们一切必须以适合电视艺术的美学原则为基准去吸收传统戏曲中可以在荧屏上表现的东西,一切与电视艺术不相容的要素则坚决“割爱”。按照电视美学原则创造的戏曲电视剧,不再是原来意义上的戏曲,我们必须坚决改变以舞台艺术的眼光看待这种电视品种。换言之,它虽冠以“戏曲”,但只有传统戏曲的某些要素或“基因”,即使丧失了一部分,也无足悲哀,因为我们总算做了一份非常有意义的工作——戏曲部分“基因”的移植。与其看着戏曲整体衰亡,不如移植其可以继续生存的“基因”于大众媒体,让其生命得以延续,并汇入当代大众文化的潮流中去。这样的电视剧,叫它戏曲电视剧,音乐电视剧,歌舞电视剧均无不可。遗憾的是,现在我们见到的戏曲电视剧,绝大部分仍未摆脱舞台艺术的束缚,戏曲要素没有和谐地融入电视艺术中去。这就难怪观众不爱看了。前不久看到一部《孟姜女》,其中一部分景物给人以相当的真实感,可是当背景出现长城时,一看就知是模型,且同人的比例极度失调(电影电视也有以假乱真的时候,但决不会让人看出被绽)。当实景与制作光滑的图案化的布景片、模型共处一个艺术情景时,立时破坏了整体的艺术效果。
            我认为要真正创造出一种具有戏曲元素的全新的电视剧品种,必须实现以下三个转变。
            一、在叙事结构上彻底摆脱传统戏曲分幕分场的结构方式的局限和影响,而按照电视剧文学的创作原则去思维。戏曲电视剧剧本应具有一般电视剧文学剧本的特点,以镜头语言说话。根据剧情需要,可以采用多条线索并行交叉、回忆、倒叙等手段,以充分发挥电视语言的强大功能,极大地拓展时空,并加快剧情的艺术节奏。在这里,蒙太奇手法是必不可少的。戏曲电视剧的拍摄应以分镜头剧本为依据,真正实现以演员为中心变为以摄像机为中心。不是摄像机服从演员,而是表演服从摄像机。摄像机所摄取的单个镜头,经过蒙太奇剪辑组合,创造了影视艺术的时空。其间虽有跳脱和空白,但观众习惯承认了这种影视的假定性。如果摄像机依然摆脱不了依附的记录而不是创造的地位,跟在演员后面去完整地记录一个个场景,那么,展现在荧屏上的并不是真正的荧屏艺术,因为它所记录的是舞台艺术所创造的时空。当前许多戏曲电视剧仍然摆脱不了以演员表演为中心创造时空,不去充分开发电视语言功能,这使得相当多的作品时空变化不大,长时间停留在一两个场景,尽管也有镜头的推拉摇跟,角度的切换,但并没有改变时空关系,观众的心理时间并未延伸,心理空间并未拓展。在电影电视中,几分钟的镜头可以给观众造出相当于几天、几年的心理时间。电影和电视本质上是时间艺术,是运动的空间,“动起来”,是其重要特点。多变的角度、场景、线索和人物,是观众所期待的。观众坐在荧屏前和坐在剧院里的心理期待是不一样的,在剧院里他知道戏只能一场一场地演,他必须耐心地看下去;但在荧屏前则没有这种耐心,他希望不断地变,这是荧屏视觉心理所规定的。戏曲电视剧如果不解决让画面说话、叙事,那么它仍然不是我们所期待的荧屏艺术。
            二、表演上必须实现舞台艺术向荧屏艺术转换。一切在舞台上所必需的表演上的奈张都不适合荧屏。观众在剧场里同舞台保持着较远的空间距离和一个固定不变的角度,为了准确地传递信息,演员表演的夸张不但是允许的而且是必要的。而电视近距离的家庭观赏方式和摄像机全方位变换角度,极大地缩短了观众和演员的距离,打破了剧场才有的僵硬不变的观赏角度,使观众仿佛走进了剧中,在这里,演员如果还像在舞台上对着“第四堵墙(观众)那样对着摄像机(代表观众的眼睛)做出种种眉飞色舞的大动作的夸张表演,只会令人感到滑稽可笑。这正是舞台表现风格同荧屏表现风格根本相冲突所造成的。与此同时,舞台真实的假定性应被荧屏真实的假定性所代替,传统戏曲中那些为了适应舞台且只有在舞台上才有价值的虚拟化手法及各种程式化手段不得不“忍痛”舍弃,而代之以更为接近生活的,更为自然真实的(当然也是艺术化的)表演。电影和电视的特性之一是它突破了舞台的局限,运用各种手段创造出酷似生活的艺术形象,满足了人们无限追求艺术再现生活时逼真化的要求。戏曲电视化必须适应这种写实要求。有人认为,川剧电视剧《秋江》里陈妙常一站在行走的船上,不但无法施展身段,而且站站惊惊,生怕落水,美感和情致丧失殆尽,因此觉得像《秋江》这类戏是不宜改编成戏曲电视剧的。⑨我觉得,陈妙常在真船真水上无法施展其舞台的身段动作是情理中事,因为那些手段原本是在舞台上为表现“人在船中站、船在水上行”而创造的,一旦进入真实环境,自然英雄无用武之地。那么《秋江》是不是不可以改编成戏曲电视剧呢?也未必。最近看到的开封电视台拍摄的豫剧电视剧《潘必正与陈妙常》,陈妙常就是在真船真水上表演的,且并未丧失美感。关键是演员在表演上要坚决抛弃舞台上奈张虚拟程式化那一套语汇,采用适合于荧屏艺术的语汇。演陈妙常的演员之所以显得战战惊惊,是由于她在抛弃了舞台程式之后,尚未找到适合荧屏艺术的肢体语言。在这方面,戏曲电视剧应当借鉴电影、电视、歌舞剧等各种艺术品种,去创造一种既无舞台化痕迹,又不完全等同于普通电视剧的富有韵味的形式。长期以来,我们在戏曲电视剧表演的虚与实的问题上争论不休,是由于还没有从根本上确立这一艺术品种的荧屏本体地位,没有从戏曲表演的固有的框框中解放出来,总觉得离开了这些就没有了戏曲,总想把两者加以调和。在这种指导思想下,艺术实践确少有令人满意之处。如果说,虚拟化表演是作为舞台艺术的传统戏曲的一部分神髓,那么,在荧屏上抛弃它,也并不等于抛弃了全部戏曲精华。戏曲的某些元素如优美的具有地方特色的歌唱仍将保留。表演形式上的音乐性和舞蹈化将会削弱,但内在的节奏美仍将保留,富有诗意而又明白好懂的道白仍将保留,从而创造出一种以叙事为本体,集歌唱、诗化的道白、富有韵律感的表演动作为一体的新的电视文艺品种,它既不是戏曲的照搬,又不同于一般的电视剧,可以看作是一种叙事的音乐剧。在表演风格上略带奈张而不过分夸张,贴近生活的自然形态又不完全模仿生活。这是一种独特的品种,有点接近国外电影中的音乐歌舞剧如《音乐之声》、《贝隆夫人》和印度的一些电影。近期的电视剧《大明宫词》也可以作为一种借鉴。《大明宫词》的对白是诗化的而又是好懂的:表演上是诗化的而又是生活化的。这是它不同于一般电视剧的地方。可见,荧屏上的写实也许还可以区别出一些细微的差别,正是这种在总体风格一致下的差别才形成了各种风格。我想戏曲电视剧在表演上应当追求一种符合屏幕艺术真实的独特风格,事实上已有一些成功的尝试值得总结。
            三、要实现传统戏曲或以叙事为主,或侧重抒写情志,或单纯展示舞蹈身段和武功向叙事本体化转变。在叙事中抒情喻理。一句话,无论改编或新编,均要有好的故事,有悬念,紧张、曲折、引人。传统戏曲中的表现诗意成分将以更内在化的形式存在,而不是为抒情而抒情。也不容许几乎游离情节、为展示而展示的大段舞蹈或武打(它们当然可以另外的方式存在)。同时,要充分发挥电视特点和连续剧的优势,使故事内容更加丰富,刻划人物内心更加深入细致。情节拖沓松散,表演歌唱多戏份少,是戏曲电视剧之大忌,也是它不吸引人的原因之一。魏明伦说得好,传统戏曲“是种形式大于内容的艺术”。⑩戏曲电视剧若不在故事性强上下工夫,依然是没人会看的。也许有人会认为这是牺牲传统戏曲的精髓去迎合大众,而我的看法是,电视文化本质上是大众文化,戏曲电视化本身是将传统戏曲中某些因素“移植”到电视中去,使它成为大众文化的一部分,成为受群众欢迎的一个艺术品种,以延续它某种“基因”,避免其濒临湮灭而进入博物馆。其实戏曲本是民俗文化之一种,群众性娱乐性是其固有特征。借电视媒体,使其回归到民众,不是题中应有之义吗?戏曲为了保持其高雅姿态,不肯屈尊俯首于大众文化,戏曲失去观众也就无足为怪了。
            除了实现上述三大转换以外,与此相关的是,人物活动的环境、化妆、道具、灯光运用均应服从屏幕艺术真实的需要,而抛弃舞台美工的痕迹。就化妆而言,我所看过的戏曲电视剧,有的比较生活化,而有的仍然戏妆色彩浓厚,同实景之间极不协调。而这种实景必须是酷似生活原貌的环境,它虽然也是由电视美工师制作出来的,但已达到以假乱真的程度。尤其是近距离观赏的电视剧,不可能没有近景和特写,稍不谨慎,背景的明显虚假就会露出马脚。只有环境真实了,才能和表演的写实统一起来,两者彼此依存。目前戏曲电视剧制作中,美工人员有的仍是从事舞台美术的,所以他们总摆脱不了舞美的框子。有的戏曲电视剧中房屋门窗一望而知是布景片,而道具如锄头之类也是纸做的。因此,有一个舞美向荧屏美工转换的问题。
            音乐和歌唱是传统戏曲的灵魂之一,是一种地方戏的“方言”。音乐除了为唱服务,同样经过改造,加入现代西洋乐器和电声乐器,也可以成为背景音乐,起烘托气氛,抒情达意和增强表演的节律性的作用。
            歌唱是戏曲电视剧的重要元素,没有了歌唱,也就从根本上失去了“戏曲”味而成为普通电视剧。但歌唱要适度运用。在舞台上歌唱有多种功能,其中有些功能(如交代情节)在荧屏艺术中应淡化,而以其它方式取代。另外要在该唱时唱,不该唱时不唱。长段的唱应尽量减少。舞台上那种一个人大段地唱,而其他演员面无表情地站立一旁这样的情景在电视中是不可思议的。面对将死之人,让一个人大段咏唱,在舞台上我们或许认可,而对电视观众来说,他们会觉得不近情理而感到可笑。确有必要通过较大的优美唱段抒情言志、表达内心活动时,还可以借鉴MTV的形式加强视听综合,以克服画面单调。因为电视是视觉第一,如果视觉形象缺少变化,会令人生厌和“坐不住”。至于
            回忆咏唱更可以插入回忆性镜头以增强视觉感染力,有时还可以干脆采取画外伴唱。如杨子荣打虎上山一段,与其让杨子荣骑在马上大段地唱,倒不如画外伴唱,剪辑组合与其长度一致的杨子荣策马驰聘雪原的一组镜头来得生动活泼,同时还解决了唱和做的矛盾。
            以上我们从戏曲电视审美本体特征出发,探讨了戏曲电视化要解决的几个核心问题。虽然这远不是问题的全部,但无疑本体特征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应当承认,在以往较好的戏曲电视剧中,都不同程度地体现了戏曲电视剧作为屏幕艺术的本体特征,但是真正说得上是屏幕艺术的电视剧还是微乎其微。这里要解决几个认识上的问题。一是要认清传统戏曲面临的危机,增强紧迫感;二是要认清戏曲电视剧的屏幕艺术的美学特征。过去在提倡传统戏曲演现代戏时,便有人担心或批评会搞成“话剧加唱”或非驴非马的“四不象”,然而经过努力,证明传统戏曲是能够演好现代戏的,也没人再嘲讽它是“话剧加唱”了。现在戏曲电视化,又有人首先担心会不会搞成“电视剧加唱”。这种担心不无道理。但若过分忧虑,预先设定好一些不可逾越的框框,而不是首先鼓励大胆进行艺术实践,那么真正意义上的、能受观众欢迎的戏曲电视剧永远不可能产生。我们要解放思想,破除定势,不怕别人说“四不像”。从某种意义上讲,我们要的正是“非驴非马”一既非一般电视剧又非传统戏曲。因为它并没有一个参照系,必须让它“像”什么什么,它是通过广大理论和实践工作者共同努力,不断探索、实践最后形成的一种全新的电视艺术品种。我们相信,在新世纪里,经过广大电视一戏曲工作者的艰辛工作,一定会让古老传统戏曲的优秀“基因”经过荧屏的移植、改造,重新获得旺盛的生命力,绽放出一朵朵崭新的艺术奇葩,重新回到广大民众中去!
          【参考文献】
            ①吕新雨《戏剧传统在大众传媒时代的命运》,《安徽大学学报》2000(5)
            ②⑤⑥阿诺德·豪塞尔《艺术史的哲学》,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P319,P375,P372
            ③④滕守《艺术社会学描述》,上海人民出版社,1987,P305,306
            ⑦孟繁树《戏曲与电视的结合是电视与戏曲的双向选择》,《艺术百家》1995(4)
            ⑧汪人元《关于戏曲电视剧的几点理论思考》,《艺术百家》1995(4)
            ⑨孟繁树《戏曲电视剧创作论》,《中国电视》1992(8)
            ⑩熊艳《新世纪民族戏曲仍然“有戏”》,《了望新闻周刊》2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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