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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核实中..2010-05-18 15:44:32 来源:中国建筑家网
中国书法在改革开放30年间有很多创新发展之处,其中一个十分重要的成就,是建立了完备的书法教育体系。
自古以来,书法学习一直采用临帖自学、师徒传承等方式进行。新中国成立后,在中小学曾开设“写字课”,但那仅仅是作为一种汉字教育的补充。直到1963年,浙江美院首创书法篆刻专业,潘天寿、陆维钊担任导师,金鉴才、李文采成为有史以来首批书法本科生,书法作为一门专门学科才开始进入现代教育体系。
以1977年上海《书法》杂志问世为标志,中国书法开始了新时期蓬勃发展的历史阶段。而在书法教育史上值得大书一笔的事件是:1979年,由陆维钊、沙孟海、诸乐三挂帅,刘江、章祖安任助教,浙江美院招收了朱关田、王冬龄、邱振中、祝遂之、陈振濂5名书法研究生,他们由此成为中国有史以来第一届书法研究生。陆维钊是中国高等书法教育的重要奠基者,1960年潘天寿将他从杭州大学调到浙江美院担任专职书法教师并负责筹建书法篆刻科。陆维钊当时曾谦让:“我不是第一流书法家,恐怕不妥。”潘天寿回答道:“也决不是第三流书法家,不要客气了。”陆维钊引为知己之音,欣然就任。在招收5位研究生之后不久,他却病倒了。1980年1月他临终前,把朱关田、王冬龄等5位书法研究生叫到病床前,上了最后一课。同时,将5位研究生的培养工作托付给沙孟海。可以说,正是潘天寿、陆维钊、沙孟海3位书法大家,为中国的现代书法高等教育体系奠定了重要基础。
1993年底,国务院学术委员会正式批准首都师范大学设立美术书法艺术教育方向博士点,欧阳中石担任书法艺术教育博士生导师。1995年,欧阳中石主持招收了郑晓华、叶培贵、解小青3名书法教育博士生,开中国书法博士教育先河。
紧接着,1996年文化部批准中国美院章祖安为书法博士生导师,同年中国美院招收白砥、许洪流、郭鲁风(韩国)3名书法博士生。从此,南北呼应,齐头并进,两个书法博士教学点成为中国高等书法教育的重要前沿阵地。
进入新时期以来,全国已有北京师范大学、中央美院、中国美院、中国人民大学、山东大学、首都师范大学、浙江大学、南京师范大学、南京艺术学院、吉林大学、西南师范大学、天津大学、暨南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等30多所高校分别开设书法艺术专科、本科、硕士、博士乃至博士后教育,几乎所有高校都开设了书法的选修或辅修课程,形成了一个立体型的、完备的书法高等教育体系。2001年,中国美院设立了书法系,稍后又设立以王冬龄为主任的中国现代书法研究中心,首次明确了现代书法学科的研究方向,在加强书法的国际交流方面设立了一个平台。王冬龄在招收国内博士生的同时,还招收了不少外籍书法研究生。古老的书法艺术,以崭新的现代学科建设为支点,取得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态势。以欧阳中石为领军人物的首都师范大学书法专业为例,在新时期培养了5名博士后、28名博士、67名硕士、1000多名本科生,这些书法人才,在促进中国书法的理论、创作、教育的发展方面,其作用是难以估量的。
与日益完善的高等书法教育体系相辅相成的是社会上各种业余书法教育、函授与面授相结合的培训教育的持续活跃。中国书协十分重视书法的普及工作,设立了专门的培训中心,各地书协都有相应的培训机构。在中国书协2年制中高级研修班毕业的书法骨干,累计已达3000多人。各级书协每年书法培训人数都在5万人以上。中国人民大学徐悲鸿学院启动了一项“书法推广计划”,他们在全国设立5000多个书法教育点,并推行奖学金制度,计划吸引上百万人参加书法学习。《中国书法》、《书法》、《书法报》等书法媒体也利用传媒优势开展了一系列的书法培训、函授活动,网络的兴起,也为书法教育提供了更为便捷的手段。
北京师范大学是书法教育起步较早的高校。从1978年开始,书法课就成为全校的公共选修课,成为中文系本科生的必修课,先后由启功、秦永龙担任主讲。1987 年,北京师范大学受教育部委托举办了全国书法教育第一期讲习班,为全国高校培养了大批书法教师和创作骨干,启功主编的大学书法教材《书法概论》及《书法教学参考资料》在全国产生了很大影响。
功成名就的书法家在书法教育中所起的作用是相当大的。且不说老一辈书法家在书法的教育培训中做了大量普及性工作,单是从几位书法家设立“书法奖学金”,就可以看出老一辈书法家对书法传承的殷切期望。启功看到不少学子生活困难,曾专门创作100幅书法和10幅画进行义卖,将所得163万元人民币全部捐出,以恩师陈垣“励耘书屋”中的“励耘”二字命名设立了“励耘奖学助学基金”。无独有偶,2007年,北京师范大学美术与书法系主任秦永龙捐献人民币30万元,以启功书斋“坚净居”为名设立“坚净奖学金”,用以奖励北师大书法专业品学兼优的学生。刘炳森生前向中国人民大学捐赠100万元,设立以他的老师名字命名的书法教育奖学金“何二水奖学金”。这3项奖学金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都是书法家个人出资,并以书法家老师的名字命名的。从这不谋而合的细节中,我们不但可以看到书法家们对师长的尊重,更可以看到书法教育薪火传承的可贵。
2006年9月,《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颁布,其中提出要重视我国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和传统经典、技艺的传承,在有条件的小学开设书法、绘画、传统工艺等课程。从而正式将书法教学列入国家文化发展规划纲要,体现了国家对于继承和发展书法文化的高度重视,这对书法教学具有纲领性的指导意义。可见,中国书法的发展,是中国文化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而中国书法科学而完备的教育体系的建立,是中国书法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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