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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核实中..2010-01-22 16:34:53 来源:中国建筑家网
风骨理论与传统文化的连接
风骨范畴的历史发展绵延不绝,达千余年之久。在这漫长的发展过程中,不同艺术理想和美学追求的人,都有对它的提倡和探讨,为它的充实与成熟做出各自独到的理论贡献。就逻辑指向而言,风骨范畴无疑是针对文学艺术的形式表现而来的,但就本质而言,它又不仅止于形式。作为一个总体意识上的审美原则,它是古代诗人、艺术家从内容与形式两方面,对艺术创作所作的美学要求。由于这种要求深契各门类艺术创作的内在机理,所以对传统艺术的发展路向具有规范作用,并因此占据了不是每一个范畴都能有的显著地位。风骨范畴所具有的这种审美判断上的普遍有效性,并不是用审美主体在进入具体审美活动之前,具有某种稳定的心理状态,即所谓审美心理定势能解释得了的。它虽是主体在长期艺术实践中形成的审美经验历史积淀的结果,包含着主体对客观审美对象美学属性的历时概括,但深究下去,应该能看到传统文化观念的深刻作用。
古代中国自秦汉以来,受儒学思想影响,一直弥漫着理性主义传统,其间虽有以玄学思想为基础的感伤思潮的冲荡,但影响远未盖过这一传统。这种理性主义传统以认识论与道德观相统一的现世哲学为基础,既有赞同以仁为政治纲领,礼为等级标别,中庸为行事原则的保守一面,但又有与守成、滞后迥别的沈毅不屈自强不息的进取一面,有崇扬人作为社会主体的优越地位与真久价值的积极一面。因此,虽强调中正,认为唯中正才能坚忍,正而后固,则刚而不愎,固而不执,但并不尽弃狂狷;虽重视修德,认为道德修养是人格完善的必要条件,但又兼取增才。尽管未有感伤思潮盛行时期的魏晋人那么重视个性,崇扬自由,但瞻瞩高远,气象开阔,确乎洋溢着足以自振并绵延的壮大生命力。以这种哲学意识与道德理想从事文学艺术创作,他们对劲气充周、驰骤扬厉的生命精神予以特别的关注,并力求在作品中予以表现。就表达方式而言,有时是直接颂扬,大多则通过一种协然互荡、盎然并进的亢举之情的洋溢来传达。其实,这种对生命的奋发、展延的颂扬远非儒家独有,道家学说中也包含着相当积极的生命意识;并且,就其产生的时间而言,也非孔子时代才有,在《周易》的经传中,宇宙生命生生不息新新相续的创化规律,已被揭示得相当明确。《易经》以动说明宇宙人生,以阴阳两气化生万物,认为万物皆禀气而生,是一种气积,这种气积造成既刚健笃实又辉光无比的生命运动。形诸自然,它是山川长丽,日月常辉;形诸人事,是生命不绝的绵延和新陈代谢。
《易传》作者所谓“生生之谓易”,正道出了这一点。“生生”即不绝之意,生生不已,其为物最健,说明天地万物阴阳变换,刚柔相推,恒生而永无穷尽。天地合德,万物化生,人因天地化育而富有生命,并以其精神与宇宙生命浩然周流,此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易经》有八卦,象征八种自然现象,《易传》的作者在解释这八种卦象时,对这一点曾有不止一次的强调,并使之成为解释社会现象的法则。因此,作为中国人最根本的宇宙观,《周易》经传所昭示的观念,对古代思想家、哲学家产生了巨大的影响,特别是对儒道两家,更起了决定性的规范作用。所谓“伏羲谓之易,老子谓之道,孔子谓之元,扬雄谓之玄”(桓谭《新论》),儒家对刚健狂狷的择取,道家对生命主体的崇扬,得之于此多矣。传统文学艺术的内在品格,就其最深层的哲学基因与精神气质而言,也正根植于此。
古代诗人、艺术家把包括书画、诗歌在内的人文当作天地间一气运化的结果,所谓“禀阴阳而动静,体物象而成形”(虞世南语)。为此,他们在展示和再现经验到的客观事物及其特有形式的同时,更注意对其内在本质及自身生命活力的体现,并让这种活力畅流于诗歌的字里行间,畅流于书画线条的起伏与虚白之间,所谓“以一管之笔,拟太虚之体”(王微语)。可以说,天地万物的生命运动成为他们意欲表现的首要对象和理想境界。故论书以气为大局,以为书法“肇于自然”(荆浩语),只有以气充之,精神才能振起,体势才能生成,所谓“韵胜原从骨胜来”(翁方纲《题祝枝山成趣园记》)。所以作书追求以一字之八面流通见内气,一篇之章法照应见外气,并要求书家“气体在胸中,流露于字里行间”(蒋和语)。由此,书法作为承载思想、表达概念的符号,其表义功能不再重要,每个字都劲气充周,自成一有筋有骨、有血有肉的生命单位成为作书的首务。论画不仅要求反映物象的真实形貌,还要求表现超越感性材料如实排列之上的东西,这种东西自然不借助透视法和解剖学,也不尽赖应物象形和随类赋彩,说到底它实际上是一种由作者赋予物象的生命真气。故历代有见识的画家、画论家都极重画面的气韵生动,生气远出,乃至以“气”为首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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